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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24年05月23日来源: 作者:点击:

各党总支:

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引导党员、干部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,根据《中共绥化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》相关安排,学校决定在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

教育活动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5月29日(周三)6:45 学校东门集合

7:00 准时出发统一乘车前往

二、活动地点

黑龙江省廉政教育基地

三、参加人员

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

四、相关要求

1.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,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督促参加人员端正态度,不得无故缺席,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,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。

2.参加人员要听从安排,参观期间遵守相关纪律,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机模式,党员佩戴党徽。参观后及时返回集合地,不得无故脱离队伍。

3.请各党总支在5月27日(周一)17时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石建发处汇总。

党委组织部

2024年5月23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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